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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097-2021 英文版

时间:2024-03-27 21:32:55 作者:齐发app首页 点击:1 次

  本文件规定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管理的选型、登记、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改装、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注:观光车辆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承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因观光车辆的不安全状态或者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使用的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财产损失、

  4.1 使用单位应根据观光车辆的用途、使用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观光车辆,并且对所购买观

  5.1.2 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应设置安全员,保障观光车辆安全运

  5.1.3 使用单位应制定车辆运营时的行驶线路图,并且在行驶路线上设置醒目的线路标线、限速标志

  5.1.4 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限速等

  5.1.5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遵守观光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5.1.6 使用单位应配备性能可靠、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材,其放置位置应方便取用。

  5.2.3 观光车辆行驶的路线中如存在急转弯或连续弯道影响视线的,应设置道路反光镜和必要的警

  5.2.4 观光车辆道路旁侧有超过0.6m垂直落差的路段,该路段旁侧应设置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车

  5.2.5 观光列车的道路使用条件应满足司机在正常驾驶位置时,可通过后视镜观察到任意一节车厢的

  5.3.1 使用单位应指派专人,在每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做运行前检查,并

  5.3.2 在每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好的行驶路线图空载试运行,对车辆的动力系统、转向系

  5.3.3 每个运行循环前,驾驶员或安全员都应检查车辆是否锁好安全护栏、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确

  5.4.1 驾驶员应按照制定的行驶线路图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并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5.4.3 乘客上下车应在指定地点。车辆停稳前,不准许乘客上下车。无特殊情况乘客应在车辆右侧上

  5.4.4 行驶过程中,应告知乘客不应离开座位,不应将身体探出车体轮廓之外。

  5.4.5 运行中应格外的注意行人、车辆及周围的建筑物,保证行车安全。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停车、避

  让行人。在十字路口和视线受阻的地段或其他危险场合,应降低车速,鸣笛示警通过;运行中应保持正

  5.4.6 运行时应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

  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调头时提前开启转向灯。

  5.4.7 驾驶观光车辆,应避免突然起步、转向、停车。在车辆起步时,方向盘不应处在极限位置(特殊情

  d) 靠近坡道、高站台或平台边缘时,车身与站台或平台边缘之间的距离至少为观光车辆一个轮胎

  5.4.12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观光车辆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下列

  b)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

  c)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

  5.4.13 观光车倒车时,应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应在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观光列车严禁倒车运行,仅牵引车与车厢分离时,可以倒车运行。

  5.4.14 使用观光车辆,应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应不再使用。消除隐患后应进行自检,

  5.4.15 观光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观光车辆时,应使观光车辆处于空挡位置,关闭动力

  5.4.16 在使用的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观光车辆的巡检,并且做好记录。

  5.5.1 内燃观光车辆应在固定场所加注燃料,燃料应符合制造厂规定的牌号。加注燃料时,应遵守加

  5.5.2 观光车辆应处于空载状态下加注燃料。加注燃料前,驾驶员应关掉发动机,在取走加注燃料的

  5.5.3 观光车辆配备的液化石油气容器,不应私自更换或改装。应经过必要的培训,方可从事更换液

  5.6.2 充电站应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在该区域内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告标牌。

  5.6.3 蓄电池的充电或更换,应由受过相应培训的人员进行。锂电池的更换应由具备观光车辆制造资

  5.6.5 蓄电池的吊装宜采用绝缘吊杆。用环链葫芦吊装蓄电池,应配备链条箱。用手拉葫芦吊装蓄电

  池,应在蓄电池上覆盖绝缘材料,以免链条与蓄电池接线端子连接造成短路,发生危险。

  6.1.1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观光车辆至少每周会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

  6.1.2 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方面检查应按照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

  行。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在观光车辆报废前应一直

  6.1.3 观光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由使用单位的作业人员实施,全方面检查由使用单位的安全

  员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实施;如果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应签订相应合同,明确

  6.1.4 维护保养应至少包括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设施、操纵机构、电气和控制管理系统等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6.1.5 自行检查应至少包括整车外观检查,连接装置、动力系统、行驶系统、转向与操作系统、制动系

  统、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电气和控制管理系统、主要零部件的功能性验证。检查内容及方法见附录A。

  6.1.6 全方面检查除包括6.1.5要求的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变形、裂纹、腐蚀

  情况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的连接状态,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情况,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等,必要时还有必要进行相关的试验。检查内容及方法见附录A。

  6.2.1 观光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不正常的情况,使用单位应不再使用,由具备许可资质的单位做修理,

  修理后应对观光车辆的技术条件进行确认,满足使用条件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修理过程应做好记录,并存

  7.2 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

  8.1 观光车辆使用单位应制定紧急事故处理和救援预案,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实际操作演练。预案内

  8.2 当天气恶劣、设备出现故障及别的可能影响车辆安全运作的情况时,使用单位应采取应急措施并

  8.3 使用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救援人员。救援人员应进行培训,使之掌握紧急事故处

  理、救援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并配备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应常常检验核查,保证处于